1.所有参赛者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赛前技术说明会,不参加者错过了解赛事最新信息而影响比赛,后果自负。
2.参赛者须以个人力量完成比赛,不得依靠任何交通工具,违者取消成绩。
3.GPS监控计时器将全程记录参赛者运动轨迹和成绩,参赛者运动轨迹与比赛线路不符,将视为犯规。
4.GPS监控计时器如因参赛者个人原因造成损坏、失灵、丢失,无法得到参赛者的比赛运动轨迹和成绩,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者在物资补给方面除赛会提供的以外应自给自足,参赛者可在补给站接受自行安排的后援队的协助,在补给站以外任何地方不得被提供或接受支援。但在沿途商店、餐厅购买的饮品、食物不在此限之内。
6.严禁后援队领跑、陪跑、享用补给站补给品,违者取消资格。
7.比赛1块号码布,置于上衣正前方,在比赛过程中要被裁判员和工作人员清楚看见,不遵守此规定者,按犯规处理。
8.参赛者到达计时检查点须主动配合裁判员计时,遗漏任何一个计时检查点,成绩无效。
9.比赛设关门时间:
①50公里组关门时间为16小时。
②25公里组关门时间为7小时。
③挑战组组关门时间为3小时。
④桐庐越野赛各项目参赛者必须在各补给站/关门时间之前离开此站。
10.桐庐越野赛各项目参赛者在各补给/计时站关门时间之后到达该站的须主动退出比赛,组委会不安排送达比赛终点。拒不退出者不享受赛事补给和安全保障,出现任何安全等问题全部由个人承担,并将被禁止参加本赛事组织机构承办的其他赛事。
11.组委会将在桐庐越野赛各项目参赛者报到领取参赛包时检查强制装备。
12.违反以上规则之一者按犯规处理: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1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比赛不能按原计划进行,主办方有权更改比赛线路或时间。赛事主办方对本次比赛有最终解释权。
14.参赛强制装备(由选手自行准备)。